为充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环境污染、噪音污染,近日,公安鄠邑分局全警动员,周密部署,加强源头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全区范围内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集中、全面清查工作,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反规定私自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但是,仍然有人顶风作案!
年12月21日下午,分局蒋村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排查过程中接群众举报:位于蒋村镇叶寨十字东南角的一库房内存有大量的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对该库房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大量鞭炮和烟花。
经过清点,现场共有各类烟花64个、雷王2箱、鞭炮5箱。民警随即依法将这些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将当事人陈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陈某某对自己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某已依法被行政拘留。
就在冬至当晚,也有人为图“吉利”,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12月21日,冬至当晚8时许。公安鄠邑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巡逻队员在巡查过程中,行至鄠邑区新区小学附近时,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严某某查个正着。
经民警现场询问了解,严某某购买了一辆新车,为图“喜庆”“吉利”,专门和朋友给车燃放一通爆竹,俗称“烘车”。
公安机关依据《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严某某处以罚款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
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及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物业服务组织和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劝阻、报告义务,并造成违法燃放事实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含有硫磺、木炭粉、硝酸钾等,有的还含有氯酸钾,制作闪光雷、电光炮、烟花炮、彩色焰火时,还要加入镁粉、铁粉、铝粉、锑粉和无机盐。集中燃放会导致短时间内大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急剧上升,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环境,保障我们更好的空气质量,公安机关倡议:对烟花爆竹说不!
全社会协同共治
让空气更加清新
让天空更加湛蓝
让家园更加美丽
让我们携手共创生态文明城市
保护我们的青山绿水
来源::西安鄠邑公安
作者/来源:陕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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